聯合報記者王昭月/高雄報導
高雄市都委會昨天 (31日) 審議通過原高雄市都市計畫區公共設施保留地專案通盤檢討,解編約35公頃公共設施保留地,估計可為市庫省下172億元徵收土地支出。
都委會昨審議原高雄市部分的公保地,包括楠梓文中11、中油楠梓高煉廠北側綠帶、前金區機10、機12等,透過多元解編方式還地於民,促成活化利用。
前金機10 、機12公設保留地,已通過解編。圖/高市都發局提供
兼任都委會主委的副市長林欽榮說,市內許多私有地長期被政府劃設為公共設施用地,卻遲遲無法徵收,影響權益,引發民怨。市府為此陸續針對18個都市計畫區內公共設施保留地進行專案通盤檢討,將不需用的公共設施用地還地於民。
高雄市18個都市計畫區中,除高雄新市鎮特定區逕送內政部審議外,其餘17案均由高市都委會都已完成審議,提送內政部都委會審議中。都發局提醒,民眾如對變更方案內容有任何意見,審議完成前可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