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唐主桂/綜合報導
110年度住宅租金補貼第二次受理申請即將於2月14日開始,高雄市將再釋出2730戶的名額,核定戶可獲得每月2,000元至4,000元不等的租金補貼,為期一年。
高市都發局吳文彥局長表示,為減輕無自有住宅民眾在高雄市的租屋負擔、保障弱勢族群的居住權益,市府每年均開辦住宅租金補貼,並分二次受理申請。首波已於去年8月受理,並於12月核定撥款,計有16,441戶受惠。
配合防疫,110年度住宅租金補貼第二次受理申請僅開放「線上申請」與「郵寄申請」2種。資料照/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提供

吳文彥補充,租金補貼的申請條件,包括申請人家庭成員(含申請人配偶、申請人及配偶戶籍內之直系親屬等)均無自有住宅、且家庭成員每人每月平均所得應低於33,353元,及動產、不動產在限額標準以下等,在高雄市有實際租屋事實,不限戶籍亦可申請。
本次申請將釋出2,730戶名額,時間從今年2月14日起,至2月25日下午5點截止,符合資格條件者,預計將於今年5月審核後撥款,配合防疫,內政部也統一規定,申請方式僅開放「線上申請」與「郵寄申請」2種,市府不受理臨櫃申請。
都發局住宅發展處長翁浩建說明,補貼金額係按申請人租屋區域及資格條件分為6個級距。居住於高雄市田寮、內門、杉林、甲仙、六龜、那瑪夏、桃源、茂林等行政區之核定戶,按申請人條件每戶每月補貼第一級(低收且家庭成員2人以上、中低收且家庭成員3人以上)3,600元、第二級3,200元、第三級(單身未滿40歲且非弱勢戶)2,000元;其他區則為第一級4,000元、第二級3,600元、第三級2,200元;補貼期均為1年。但如實際租金低於補貼級距者,仍以實際租金計算。
都發局特別強調,租金補貼是評點制,不是先搶先贏,租金補貼申請書表,可就近到各區公所索取,但建議直接到高雄市住宅補貼網(https://hs.kcg.gov.tw/HST/index.jsp)下載即可,住宅補貼線上申請將於111年2月14日至2月25日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開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