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陳俊智/桃園報導
桃園各地都市計畫、重劃開發案件多,許多建案不分平假日趕工,甚至早上6時就進場,噪音擾人清夢,鄰近住戶抱怨連連,但屢勸不聽;桃園市建築管理處修訂「桃園市建築物施工中管制要點」,調整可施工時間,新制已經上路,違者將面臨罰則。
建管處指出,管制要點修改前,建案工地施工時間不分平假日都是上午7時到晚上8時,修改後,平日施工時間調整為上午8時到晚上10時,假日改成上午8時到中午12時、下午2時到傍晚6時,假日中午必須休息,以免影響住戶午休。
桃園近年外移人口眾多,許多重劃區建案接力興建,車輛機具進場開挖、打樁和灌漿等作業都會產生噪音,雖然法規明定上午7時才能施工,但許多建商趕工偷跑,引附近居民抱怨連連;部分地區里長幾乎每周都會接到投訴,多次勸導無效,所幸親自到場監督,只要偷跑就檢舉,但無奈抓不勝抓。
建管處表示,市府也頻繁接到民眾檢舉施工噪音,尤其新興開發區,民眾常無法好好休息,與環保局研商後,權衡施工期程的合理性與居民休息權益,決定調整施工時段。新制12日已經公告實施,施工單位現在若違反要點規定時間偷跑,將依建築法、噪音管制法相關規定開罰,罰款最高9萬元。
另外,建管處擔心施工中的建案遭遇地震恐有結構問題,也要求震後結構安全檢測委由第三方鑑定。建管處表示,過去震後的結構安全檢測只要工地監造建築師、專任工程人員和工地主任簽證回報即可,現在為了更確保結構安全,規定地震前7天有澆灌混凝土的工地,震後應委託專業公會做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