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 記者白錫鏗/綜合報導
台中市黎明幼兒園拆遷案,一、二審及更一審判決重劃會敗訴,直至更二審逆轉判決黎明幼兒園敗訴,經最高法院發回台中高分院更三審,合議庭今天下午宣判,合議庭依然判決黎明幼兒園敗訴,幼兒園長林金連表示「上訴到底、抗爭到底」。
台中市「單元二黎明自辦市地重劃區」重劃會以黎明幼兒園拒絕參加重劃會,妨害重劃施工與配地為由提出訴訟,要求拆除幼兒園地上物,訴訟迄今已8年。
台中市黎明幼兒園拆遷案,一、二審及更一審判決重劃會敗訴,直至更二審逆轉判決黎明幼兒園敗訴,經最高法院發回台中高分院更三審,合議庭今天下午宣判,合議庭依然判決黎明幼兒園敗訴,幼兒園長林金連表示「上訴到底、抗爭到底」。 (記者白錫鏗/攝影)
一審、二審至更一審,合議庭皆以雙方事前未協調,不符合程序等理由,判重劃會敗訴,直至去年6月更二審才翻盤,台中高分院合議庭認為雙方有協調過,改判黎明幼兒園敗訴須拆遷還地。
最高法院以重劃會理監事選舉是否經過半同意,是否合法原審未予以詳查,以及配地訴訟尚未確定,原地主未喪失土地所有權,原審准予重拆除地上物尚有爭議,發回更審。
台中高分院更三審經一年餘審理,今天下午在第28法庭宣判,審判長要求在庭內聆聽判決的當事人、民眾,在庭內保持肅靜,遵守法庭內的秩序,接著宣判,判決黎明幼兒園敗訴。
合議庭認定系爭土地既均有進行重劃工程之必要,則系爭地上物顯已妨礙重劃工程施工,自屬應行拆遷之土地改良物。
黎明幼兒園園長林金連聆聽判決後,痛批法院「有錢判生、無錢判死」、「不符合人民的期待」、「完全偏向財團的判決」、「法院做為財團的打手」,強調完全無法接受,上訴到底、抗爭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