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記者洪榮志/台南報導
台南市白河區百餘位居民,3日拉白布條抗議市府去年核准業者在社區擴大興建大型養豬場,嚴重影響在地居民的生活品質,要求停工、撤照。市府農業局指出,此案係業者合法申請,也已取得工務局核發的建照,一切依法行事,希望業者能與居民溝通,一旦發現汙染將依法開罰。
台南市白河區竹門里、馬稠後里反對社區內建置大型養豬場自救會召集人鄭坤鐘表示,市府去年在未經環境影響評估的情況下,核准許姓業者在白河區竹門段871、874地號建造大型養豬場,並提供設施獎勵補助,但因該場位於社區內,加上又位於河川堤防及頭前溪上游水源區,每天排放的廢棄物將嚴重汙染河川,也將影響在地居民的居住環境品質及安全,要求立即撤照、停工。
參與抗議行動、高齡96歲的郭老先生也說,這是他生平首度參加街頭抗議,市府核准養豬場蓋在社區內,為了不讓子孫們每天都被迫聞惡臭,才決定到市府抗議。
農業局表示,該養豬場早於1996年即取得登記,2019年申請變更農業設施改為水濂式養豬場,經該局會同第五河川局、環保局、工務局會勘後,去年7月同意變更申請。至於該場設於堤防上,農業局也說,曾詢問第五河川局,但卻回覆該處不在河川管制限定區內,也曾會同水保局等單位前往勘查,後續也會加強稽查。
農業局表示,市議會三讀通過的《台南市新設置畜牧場自治條例》,雖已於10月8日生效,並明訂新設置的畜牧場,應距離住宅(不含農舍)、行政機關辦公處所、商店、廠房、廟宇、學校、醫院等用地400公尺以上,禽畜糞尿資源化設施則是1000公尺,但因此案為舊場,並不適用新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