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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管處擺爛 討嘸2.6億欠費

#停管處 #停車費 #欠繳 #市庫 #潘懷宗

記者陳燕珩/台北報導

停車費也有欠繳大戶!市議員潘懷宗指出,有民眾長期將名下20輛車停放公有停車場,卻惡意不繳停車費,積欠高達436萬餘元,至今仍討不回,他還發現,北市有2.6億欠費是因停管處來不及移送而免繳,他痛批停管處放任民眾占用車位,又造成市庫損失,根本是瀆職。

議員潘懷宗發現,有民眾積欠436萬停車費,停管處卻討不回來,放任民眾占用車位,造成市庫損失。(陳燕珩攝)

議員潘懷宗發現,有民眾積欠436萬停車費,停管處卻討不回來,放任民眾占用車位,造成市庫損失。(陳燕珩攝)

潘懷宗26日在議會交通部門表示,北市近5年逾期未繳停車費的案件多達103萬餘件,累積未繳金額有1億1883萬餘元,金額相當可觀,其中前10大欠繳戶金額都超過36萬元,第1名欠款更高達436萬3745元,明顯是惡意欠繳,停管處卻拿對方沒轍。

停管處長張滋容說,該車主名下有20多輛車,長期放在公有停車場、路邊停車格,市府2010年起分別清查3次,並移送給行政執行署,但得到的回覆是車主無財產可查扣,加上停管處也沒權限查扣財產,當時只取得債權憑證。

潘懷宗質疑,即使車主沒有財產,也可以把車拍賣,就算車輛老舊賣不到400多萬,有多少就討多少,至少把車賣了就不會繼續占用車位。

停管處對此才允諾發函行政執行署,要求拍賣車輛,不過潘懷中反斥,難道6年來都沒想到這方法嗎?竟長期放任車主占用,還造成市庫損失,一點魄力都沒有。

潘懷宗更發現,依行政程序法131條規定,若停管處未在5年內將停車欠費移送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就不能再追繳。據統計,2005年新法施行後,統計到2011年止,停管處因來不及移送,白白讓2億6014萬的欠款免於繳交,非常離譜。

停管處解釋,追繳期限是在2005年到2010年間,當時要補繳、追繳的停車欠費案件太多,人力不足,所以難以執行。

潘懷宗指出,北市停管基金每年賺10幾億,應進用人力來處理,張滋容說,今年下半年已多聘6人,針對停車費催繳加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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