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呂雪彗/台北報導
行政立法協調會報昨天討論都市更新條例修正案,為加速推動都市更新,同意下會期提出完整修法,政院發言人徐國勇表示,未來都更條例修正幅度會很大,將提升財務可行性、擴大稅捐減免,其中協議合建都更案擬比照權利變換,祭出土地增值稅、契稅等租稅減免誘因,也有綠委主張容積獎勵不該訂天花板上限,應大膽給予廠商獎勵。
政院發言人徐國勇表示,未來都更條例修正幅度會很大。(好房網News記者 陳韋帆/攝影)
在蔡總統提出加速老舊住宅改建都更案,定位擴大公辦都更後,黨政高層說,都更條例修正範圍需重新盤點,違憲條文只是其中一小塊,新版都更條例以加速為重點,下會期才會提出全案修正,併五位立委版本審查。
徐國勇表示,都更條例修法擬出包括獎勵誘因、稅捐減免、專責機構、簡化程序、金融協助等面向;而新版都更條例3大主軸包括
1、加強參與廠商意願的整合;
2、補助前期規劃費以鼓勵參與意願及降低實施負擔;
3、獎勵要明確化,增加資訊透明減少爭議風險;協議合建個案可比照權利變換予適當獎勵優惠。
在提升財務可行性,徐說,將適度提升容積獎勵,擴大稅捐減免延長房屋稅及地價稅優惠期限,配套建管及都計審議,提供融資管道及強化金融機構參與。
此外,要簡化都更案件行政程序,成立政府專責機構,建立都更服務平台等。與會人士指出,有綠委強力主張應增加容積獎勵,反對訂定天花板上限。但內政部持較審慎態度,有待和地方政府及各機關研商,目前都更的容積獎勵是法定容積上限50%。
官員表示,為鼓勵都更,地價稅及房屋稅的優惠期限不只4年,但要延長為6年或8年,後半段是採漸進式遞減優惠額度,或採一次到位優惠(即全程都減半課徵),會再審慎評估,尚未拍板。
針對權利變換方式的都更案祭土增稅及契稅減免優惠,官員說,有些協議合建方式為爭取減免造假都更方式,未來為擴大鼓勵,採協議合建方式的都更案也擬擴大給予土增稅及契稅減免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