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陳弘逸/綜合報導
高雄朱姓男子找來2名友人合資,向旗山某地主承租廠房,並以3500元代價委由另2人駕車載運廢棄物,到承租廠房非法堆置;未料,地主發現廠房被堆置廢棄物,一怒之下通報相關單位,涉案5人全遭送辦,此案近日偵結,橋頭地檢署將朱男在內的5人依法起訴。
起訴書指,朱男找來邱男、蔡男合資,透過他人承租某地主位於旗山區的廠房,接著朱以3500的代價,委由洪男及黃男分別駕駛大貨車、曳引車載運廢棄物。
洪男到小港區某建築工地載運太空包、廢板模、廢木材破片;黃男則到仁武區交流道附近的建築工地載運廢棄磁磚夾雜廢塑膠等廢棄物,接著,由朱、蔡兩人開車引導滿載廢棄物的車輛到承租廠放非法堆置廢棄物。
直到地主發現,供朱承租廠房卻遭堆置廢棄物,便向保七總隊第三大報案,整起事件才因此曝光。
朱男警詢、偵查時,坦承與邱、蔡合資承租廠房,並委請洪、黃載運廢棄物;由朱男為首的5人,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提供土地回填、堆置廢棄物,涉犯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3款等罪嫌。
此案近日偵結,檢方將5人依涉犯廢棄物清理法起訴,考量涉案人,犯後都能坦承犯行,且深表悔悟,也積極將環境恢復原貌,便向法院建請給予適度量刑,適當時給予緩刑,以啟自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