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唐筱恬、吳泓勳/台北報導
想換車的人有福了!立法院昨三讀修正通過《貨物稅條例》修正案,出廠6年以上的中古車、出廠4年以上的機車,在報廢或出口前、後6個月內換購新車,可分別減免5萬元、4000元貨物稅。法案預計於明年1月上路,實施5年。朝野協商並決議,讓換車優惠不限本人,只要是配偶或戶籍二親等內的親屬,像是父子、祖孫、兄弟等購買新車,也能適用優惠。
汽機車舊換新,立院通過減稅案。(好房網News記者 陳韋帆/攝影)
立法院還通過一項財政部總預算的主決議,為照顧無法購置全新車輛者的民眾,也能享有同樣優惠,行政院應於本法公布後6個月內,針對車輛報廢但換購車齡較新的二手車民眾,提出相應的鼓勵、獎勵政策。財政部官員指出,目前估算6到11年的舊車,採用出口的可能性較大;15到20年則比較適用於報廢。
此外,了確保舊車真的報廢,也已與環保署研商過,想要取得優惠的報廢車輛,必須取得環保署證明單,統一由環保署進行回收。財政部官員認為,觀察路上其實有很多已達報廢年限的車輛,卻霸占免費停車位,等這波優惠啟動之後,應該可以刺激民眾換車意願,也可以釋出免費停車位的數量,進一步達到政府資源活用與節能減碳效果。
經濟部評估這項減徵貨物稅措施,預估每年有1萬輛中古車出口,可提高同額汽車銷售量,實施減徵貨物稅5年,整體增加的稅收金額約87億元,並帶動上下游產業產值500億元,增加1500人以上就業人口,讓國內汽車市場蓬勃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