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氣 3531

老屋改建立專法 專家疑圖利特定人

#政策 #老屋 #都更 #老屋改建
記者許依晨/台北報導
 
因「都市更新條例」修法曠日廢時,為加速危險及老舊建物重建,內政部另提專法優先處理危險及老舊房屋,暫時與都更條例脫鉤,去年12月29日行政院院會火速通過「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獎勵條例」草案。不過有專家學者質疑,此例一開,等同為產權單純的個別建物另闢蹊徑,為特定對象送上大量容積,「抄短路,很草率的做法」。
 
為加速危險及老舊建物重建,內政部另提專法優先處理危險及老舊房屋,暫時與都更條例脫鉤。 報系資料照
 
「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獎勵條例草案」中明定,經評估須拆除重建的30年以上老屋或危險建物,可享容積與建蔽率獎勵,建蔽率放寬10%、獎勵容積達法定容積1.3倍(或基地原建築容積1.15倍),享兩年房屋稅及地價稅減半優惠,若未出售房屋,可終身享有房屋稅減半優惠;並可透過金融機構辦理重建工程的必要資金貸款保證,行政院盼爭取立法院加開臨時會通過法案。
 
中華民國地政士公會全聯會榮譽理事長林旺根指出,這些優惠必須是經全體土地及舊建物所有人的同意,才能夠申請適用。如此另闢蹊徑,到底對誰有利?林旺根說,草案訂定標準若只針對「危險建築」的確比較有合理性,但放寬用在「老舊建築」上有許多爭議。他指出,原本草案考量40年或50年以上的建築有評估拆除重建的必要,但後來變成只要30年以上的建築物即可進行評估,他說,30年以上的建築物在性能上跟現在建築其實很大的不同,「建物性能評估改善不具效益,其實是很模糊的基準」。
 
林旺根也質疑,對產權單純的囤房族、大地主的一宗基地,最容易快速達標。反觀,一般傳統公寓,受限於戶數眾多、產權複雜,無法快速整合達到一致同意。
 
師大地理系教授李素馨也憂心,未經周詳討論也沒配套,就給這麼高容積獎勵,容易對都市景觀造成更多問題,「等於是特別法中再開一個特別法」。
 

熱銷建案&網友看屋心得



好房網不只有新聞,還能找優質宅

好房網News粉絲團

成為好房網Line好友

★好房網HouseFun,加我好友,房產最新消息每天整理給你→點我

★好房網HouseFun,加我好友,房產最新消息每天整理給你→點我

頭版 總覽 圖輯 名家 專題 土壤液化 好房網TV 樂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