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文寶/桃園報導
大園鄉各村村長成立桃園航空城計畫地方權益爭取委員會,表達有條件配合航空城計畫。桃園縣政府城鄉局表示,會持續和地主及任何團體溝通,並以最大的誠意,做到最好的補償和安置。
桃園航空城都市計畫區段徵收,位於竹圍街上的房屋,都是第三跑道預定地,未來居民都要拆遷。(記者曾增勳/攝影)
針對航空城權益爭取委員會所提出,包括「小坪數建物的弱勢地主、房屋先建後拆」等各項訴求,桃園縣政府表示都很重視,並積極處理。
其中,桃園航空城都市計畫範圍內的地主及社區居民憂心,在完成區段徵收配開發工程後,縣政府依照土地所有權人持有比例重新配地,但如持有土地面積或持分地太小,將導致配地後,民眾持有土地不足,必須貸款購買漲了幾倍的土地,才能興建建築物,嚴重損害民眾權益。
針對地主的擔心,縣政府城鄉局長吳啟民說,他了解民眾的心聲,因為桃園航空城內的部分住戶,歷經桃園機場多次徵收土地,擁有土地面積只有2、30坪不等,依照區段徵收配回4成多土地,土地所剩無幾。
政府徵收土地,會依照土地的權利、價值,作為配地的依據,如建地會是農地的2、3倍,建地配回土地有可能配回7到8成,公告現值高的土地,甚至會百分之百配回土地。
吳啟民表示,區段徵收也可能發生配地如只有25坪,和都市發展後每一塊建築面積至少要30坪的差異,如果民眾需要購地,縣政府會依照開發成本出售,不必擔心會買到漲了好幾倍的價格,但前提必須是合法建物及土地,才是政府保障範圍。
在原社區大樓方式,原本民眾的持分共有土地,在配地時,縣政府會配回相同的土地面積,土地持分人可以召集原住戶並集中重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