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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洗錢不擾民 金管會開便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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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吳靜君/台北報導

金管會昨(11)日預告金融業洗錢防制辦法,官員指出,銀行可以先核備現金往來較頻繁的商家及特殊案例,當這些客戶存入現金時,銀行行員不必每次都通報,以免因洗錢防制而打擾一般做小生意的店家。

金管會昨(11)日預告金融業洗錢防制辦法。(圖/聯合新聞網)

金管會表示,百貨、量販店、連鎖超商等需要經常性或例行存入現金的商家,金融機構可以將名單轉送法務部調查局核備,未來即使一次到銀行櫃台存入50萬元以上現金,也不必逐次申報。

金管會表示,配合法務部所修正的洗錢防制法,6月28日實施金融業洗錢防制辦法。

日前有立委指出,為了配合金融機構落實洗錢防制,有攤商、小商店因為經營需求,要經常存入超過50萬元現金,如果每次都要申報,不但麻煩,簡直就是擾民。

未來百貨、量販店、連鎖超商、加油站、醫療院所、交通運輸業及餐飲旅遊業等非個人帳戶的業者,金融機構可將名單轉送調查局核備,若調查局在10日內無反對意見,未來這些商家到銀行存現金,就不用再逐次申報。

金管會解釋,所列示的行業僅是舉例說明,並非正面表列,小攤商、旅行社等業者若有特例,就可列入名單之內,免逐次申報,除非金融機構發現該客戶有異常的行為,才須特別申報;如果是銀行常客,即使是「個人帳戶」,金融業同樣也可向調查局報送名單,若無反對意見,一樣不用每次申報。

金管會要求金融機構必須每年要審視交易對象一次,若交易對象已無往來關係,也要報調查局備查。不過像是結婚禮金,新人一次若收取超過50萬元,想要存入金融機構內,金管會認為,因為結婚禮金是非經常性的現金存入,人生大多是只有一次,應該還是要申報。

【記者吳靜君/台北報導】為了配合洗錢防制,未來民眾到超商、捷運站一次買超過50張的悠遊卡,超商店員、捷運站的站務人員,就可能要做身分認證,以免有心人士透過電子票證洗錢。電子票證一次可儲值1萬元,因此當民眾或企業購買50張以上的電子票證,金額可能會超過50萬元,因此適用洗錢防制辦法。

經濟日報 記者吳靜君/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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