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記者沈美幸/台北報導
大同市場派爭經營權動作不斷,昨(5)日上午小股東前往芙蓉大樓舉牌抗議董監事賣祖產,下午至證期局遞交陳情書。大同隨後發聲明反擊強調,資產取處是董事會的權責,資產買賣不管是公開招標或議價皆為市場慣例,大同必定爭取公司最大利益。
公司法修法11/1上路,三圓機構董事長王光祥以三雅及羅德等三家投資公司持大同股份約11%,上周出面召開記者會,希望揪團將持股比重拉高逾5成、且達3個月,得以召開股東臨時會,全面改選董事。
新版公司法上路,大同市場派為經營權之爭率先開第一砲,宣佈將揪過半數股東開股臨會,推翻董事會決議。圖/李麗滿
大同轉投資尚志資產近期積極找買主,接手大同集團持分的芙蓉大樓建物及土地,市場派為了反制,近期動作頻頻,昨日上午兩名自稱是大同小股東前往芙蓉大樓舉牌抗議大同處分案,以大同去年董監改選,遭台北地方法院判決須撤銷,呼籲想買芙蓉大樓的買家三思後行以免成了幫凶。
市場派下午到證期局遞交陳情信,強調不僅芙蓉大樓,大同建置太陽能電廠已遭法院宣判違法的董監事會決議,主管機關不能漠視。大同不為所動,除重申去年5/11大同股東會之董事選舉未有欣同候選人,大同作業完全合法合規,當年8/16欣同與大同調解成立,不再求償,以便其領回擔保金,現在又告董事選舉無效,顯失公允。大同待取得判決書後,即提出上訴,以維公司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