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記者吳靜君/台北報導
民眾消費時,都會索取統一發票,享受每期兌獎的小確幸。財政部與國稅局皆提醒,民眾在索取發票時,要注意3大雷區,包含買受人即營業人與具統編發票、零元或負數的發票、透過以大量小額方式取得發票,都有可能讓中獎發票痛失獎金。
中獎發票不能領獎常見的雷區,即為消費者持沒有金額、零元及負數的發票兌獎。南區國稅局解釋,營業人、銀行、行動支付業者為了行銷擴展商機,往往推出紅利回饋,以優惠券折抵消費的方式來吸引消費者。
一般而言,營業人如果銷售貨物或勞務,要依照《加值型與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的營業人開立銷售憑證時限規定,開立統一發票給買受人。不過,如果是信用卡紅利點數、折價券折抵,消費者不必付款,營業人就不用再開立零元發票。
禮券應注意是否已開發票
南區國稅局建議,如果以紅利點數抵減貨款或者是退費,營業人就不要開立統一發票給消費者,以免引中獎卻無法兌獎,而引起爭議。
另外,有關禮券的部分,如果是商品禮券,營業人出售禮券時就已經開立發票,而貨品全額以禮券兌換,營業人也不用再開立零元統一發票,所以消費者持禮券消費,可先行檢視禮券上印製的注意事項。
南區國稅局表示,還有已經開了統編的發票也無法兌領發票;此外,這種還有一種延伸情況,同樣無法兌領發票,即是買受人為營業人。
代購應登記稅籍、打統編
財政部官員解釋,這種情況多為,個人從事代購業務,沒辦稅籍登記,其所領發票沒有打營業人統編,但是依規定,該個人已經算是營業人、應該要登記稅籍、發票要打上統編。
官員表示,此種情況,不僅所領的發票無法兌領,而且因為沒有辦稅籍,也會被查核是否有逃漏稅的嫌疑。根據財政部統計,今年上半年此類發票被財政部追回的案件有15件,金額達到10萬元。
財政部表示,2021年修正發布《統一發票給獎辦法》自今年1月1日起,以不合常規之交易或付款方式,無正當理由取得當期大量小額統一發票,且該期中獎發票達一定張數者,不予給獎;已領取獎金者,由稽徵機關具函追回其獎金。
據財政部統計,今年1、2月期至5、6月期,共計3期取得大量小額統一發票中獎異常案件查核結果,追回獎金者共30件、金額18.47萬元。
態樣分別為購買提袋或影印等小額商品分次結帳13件、金額7.38萬元;到自助加油站小額加油3件、金額7600元,及透過自動提款機(ATM)或電子支付系統分次繳納電信費3件、金額1.95萬元,以及買受人不願說明取得大量小額發票理由者,也有11件、金額8.38萬元等。
財政部呼籲,為維護一般消費者中獎權益,財政部已建查核機制,以遏止取巧者利用分散消費,取得大量小額中獎發票領取獎金,落實統一發票給獎公平和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