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祥/台北報導
明年春節日期較晚,原訂中小學寒假結束3天後才是除夕,等於開學後3天又要開始放春節。考量到學生學習的完整性,教育部決定調整上課日,將第二學期的3天課挪到第一學期先上,學生只要「先苦後甘」寒假晚放3天,之後就可以享受寒假加上春節總共27天的假期。
考量到學生學習的完整性,教育部決定調整上課日,將第二學期的3天課挪到第一學期先上(趙雙傑攝)
原訂106學年度第二學期的開學日是2月12日,明年除夕卻是2月15日,等於是上課3天後,又要開始放春節假期。教育部國教署副署長許麗娟表示,教育部近日召集縣市政府、校長、教師、家長團體開會做出共識,希望學生能夠完整學習,同時也得兼顧整體「家庭價值」,方便農曆年間的返鄉、出遊安排,因此決定將第二學期的3天課挪到第一學期先上。
按照教育部規畫,原本明年1月21日開始放寒假,但調整上課日後,明年1月22日、23日、24日都要「補行上課」,提前上第二學期的課,直到1月25日才正式開始放寒假;而第二學期則從2月12日延後到2月21日,等春節假期結束後才正式開學。
由於要提前上第二學期的課,教育部也要求教科書提前在1月送到各學校,方便師生使用,將進一步和各縣市協調後續作業事宜。詳細時程安排如下:(一)106學年第1學期結束:107年1月19日。(二)106學年第2學期2月12日、13日及14日課程:調整至107年1月22日、23日及24日先補行上課。(三)106學年寒假起訖日期:107年1月25日至2月14日。(四)107年農曆除夕及春節假期:107年2月15日至2月20日。(五)106學年第2學期春節假期後上課:107年2月21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