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祁容玉/板橋報導
徐姓男子2年前買下新莊某住宅大樓2戶最高層樓中樓預售屋,因可獨享屋頂私人花園,售價每坪貴8萬;近期徐男發現屋頂私人花園有違法之虞,且屋頂樓梯間也納入房屋面積,他認為建商「灌水」要求退費賠償。
室內漏水滲水照。室內漏水滲水照。屬約定專用空間的露台,因只有特定住戶可以使用,該房屋價格也會提高,購買時需審慎評估。 (記者祁容玉/攝影)
該建案林姓客服經理澄清,大樓屋頂雖屬公共區域,但只要不是避難空間,申請建照時經主管機關核准,就可畫為「約定專用」空間,提供特定住戶使用。
而通往花園的樓梯也是最高層住戶專用,屋頂樓梯間僅1.5坪納入總面積計算,符合規定也在合約中載明。
徐姓男子投訴本報,2年前看中捷運新莊線周邊發展,砸1.4億元買某住宅大樓2戶最高樓層、25樓的樓中樓預售屋,近期他請設計師規畫裝潢,才發現屋內坪數2戶各少3坪,詢問下發現建商將樓梯的屋頂突出物納入建物面積計算,「根本是灌水」。
徐男又發現,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公寓大廈屋頂平台屬於公共設施,不得做為私人使用,建商畫設私人花園,抬高售價恐違法,且大樓管委會未來可制止他私人使用屋頂,還因面積灌水負擔更高公設比,「一條牛剝好幾層皮!」
建商解釋,通往私人花園的樓梯專屬最高層住戶,為設置樓梯而增加的屋頂突出物面積,原本就會納入建物的樓地板面積計算,且兩戶的樓梯屋突僅各1.5坪,並非徐男所指各3坪;至於一般住戶可使用的樓梯水塔等公共屋突空間,最高層住戶也會使用,自然也需負擔公設比。
此外該大樓136戶住戶,買屋合約中都會註明「屋頂部分面積約定給25樓住戶專用」,同意此項才會買屋,管委會或其他住戶都無權制止25樓住戶使用私人花園,建商已積極協商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