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盧金足/台中報導
重畫區開發後,行情鍍金,農地變肉地,帶動土地身價,但龐大利益也屢生爭議,市府地政局統計台中市整體開發區共有14個單元,其中9個為自辦,5個為公辦,目前就多達13起訴訟案,為此地政局還設下10公頃以下面積才能自辦的把關門檻,以後將多朝向公辦,避免發生弊端。
地政局長張治祥表示,目前全市自辦重畫包括安和(單元1)、黎明(單元2)、永春(單元3)、新八(單元4)、高鐵新市鎮(單元5)、中科經貿(單元8)、長春(單元12)、新興(單元13)、新都(單元14)等9個自辦重畫,重畫進度5個已完成交地,有的則是土地分配異議處理中。
台中市推動重畫30多年,當初是以舊市區建照申請要達60%以上,後期發展區才能重畫開發,10多年前解套後,財團和重畫公司大舉進駐開發,但也爆發為爭取地主和面積達一半的規定,傳出地主人頭灌水、違反利益迴避、配地不公等問題。
地政局表示,自辦重畫原為由民間力量,自行籌措開發經費,政府不用為公辦編列預算,但隨著大環境改變,地價水漲船高,自辦重畫也訟源不斷,繁榮地方的重畫美意受波及。張治祥說,為減少自辦爭議,今年1月已訂出「台中市受理自辦重畫審查基準」行政規則,要求整體開發的市地自辦面積需在10公頃以下,保障地主權益,也為重畫開發把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