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中英/台北報導
若你的信用卡帳上有「溢繳卡款」多達五萬美元、約一百六十點八五萬台幣,銀行會主動寄支票或轉帳到持卡人存款帳戶等方式,主動返還持卡人。部分銀行會在發現溢繳款項「超標」後六十天內立刻退錢,有些銀行則在年底前一次結清,因此衍生出的作業費用,持卡人須自行負擔。
為了迴避「肥咖條款(FATCA)」申報風險,且防持卡人藉此洗錢,越來越多銀行跟進,「堵」住信用卡帳戶溢繳款漏洞。
市場由花旗銀行開第一槍,持卡人信用卡帳戶溢繳金額達三萬美元,花旗就主動退還持卡人,其他像台新、玉山及永豐銀行,則是針對信用卡帳戶溢繳金額達五萬美元,即主動通知持卡人要退錢;剛登上「刷卡」一哥寶座的國泰世華銀行也決定,自明年六月起跟進。
信用卡溢繳金額達五萬美元,有何玄機?安永會計師事務所協理高旭宏解釋,根據FATCA「最終原則」規定,與美國簽約國家的金融機構,除針對客戶「銀行存款、基金等帳戶」,須判別「是否有美國來源所得」之外,還須一同判別「信用卡帳戶」。
高旭宏表示,判別的標準,就個人帳戶來說,最低門檻就是滿五萬美元,但銀行若可確保某些帳戶金額「不會超過五萬美元」,銀行即不用判別,也不須向美國申報。
由於判別客戶帳戶資金「是否有美國來源所得」程序複雜,向美國申報工作更是勞師動眾,加上許多銀行發卡量「高達數百萬張」,只要有一、兩名信用卡帳戶有溢繳款項達五萬美元,就須向美國申報,實在不划算。因此,越來越多本國銀行跟進外銀,「堵」住信用卡帳戶這個溢繳款漏洞。
銀行說,把大筆資金「多繳進」信用卡帳戶,看似很笨,因為銀行不會支付利息,但這筆錢也等於可「隱身」在信用卡帳戶中,美國國稅局居然想到要查信用卡帳戶中的稅,的確是高招。
另外,也會有人先將大筆資金先溢繳在信用卡帳上,再大肆購買金條珠寶等高檔貨,也被視為有「洗錢」嫌疑,銀行須慎防。
新聞辭典》美追稅「肥咖條款」
美國在二○一○年三月立法通過肥咖條款,該法案已自二○一三年一月一日生效,並在二○一四年七月起開始實施。
肥咖條款,是向全球美國公民及美國綠卡持有人「追稅」,要求全球金融業須配合向美國申報美國人帳戶;若金融業者不從,該金融機構的美國來源所得或在美國各項投資,將被美國政府就源扣繳高達百分之卅稅率。
對台灣人的影響是,自二○一四年七月一日起,你在成為金融業的「新客戶」之前,金融業會要求客戶回答下列問題,包括「出生地是否在美國、是否是美國公民或持有美國綠卡、是否有美國電話號碼、是否有美國住址、是否有美國金融機構受款帳戶」等總共七個問題,以此判別「新客戶」是否是美國人。
針對既有客戶,金融業則須判別這些客戶的帳戶,是否為美國帳戶或有美國來源所得,判別門檻為五萬美元以上的個人戶、廿五萬美元以上的法人帳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