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余采瀅/台中報導
不少消費者購買餐券、婚宴、旅遊行程、演唱會門票,因疫情衝擊取消,或因業者不堪虧損而結束營業,致消費者求償無門。台中市法制局長李善植建議消費者,消費時除購買有履約保證的票券外,可選擇以信用卡方式支付款項,只要業者未依約履行,且消費者在爭議款期間內提出爭議款申請,都有機會從收單銀行處,退回已支付而未領取服務的費用。
李善植指出,這幾年來,陸續轉知海樂公司主辦的藝文表演活動停辦、境香氛市府店倒閉案、永豐棧酒店經營權等部分受害消費者申請爭議款,但因大部分消費者都用現金付款,如業者拖延不還款,消費者權益將受到損害。
![不少消費者因疫情衝擊延伸消費糾紛,台中市法制局長李善植建議消費者,可選擇信用卡方式支付款項,信用卡爭議款機制,可有效減少消費風險。圖/台中市政府提供](https://p1-news.hfcdn.com/p1-news/MzI0ODEzNG5ld3M,/5e763d47d5320975_934x525.jpg/qs/w=600&h=600&r=16888)
李善植表示,信用卡爭議款機制,是可有效減少消費風險的付款方式,只要消費者使用信用卡購買的商品或服務,無法依契約約定日期領取者,持卡人均可依信用卡爭議款程序申請退費,但要注意,退費申請有期限限制。
李善植說,以VISA、MASTER信用卡為例,持卡消費者需自業者停止提供服務日起120個日曆天內,且需在消費日起540個日曆天內,就未提領的服務範圍內,檢附具體事證,向發卡銀行申請爭議款,即使業者失聯,消費者也有機會從信用卡機構處,就未使用的服務部分獲得退款,減少消費風險。
李善植說,曾有麥克健身倒閉案的受害消費者,雖是刷卡消費,但該消費者在業者倒閉後2年多,才向市府提出消費爭議申訴,已過爭議款期間,又無法連繫業者,以致預繳的費用求償無門。他提醒消費者,務必留意爭議款的申請期間,在爭議款申請期間,向發卡銀行申請爭議款,保障自己權益。
台中市主任消保官康馨壬表示,消費者如有消費疑義,可於機關上班日以手機、市話直撥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進行諮詢,如需申訴也可上網至 https://www.consume.taichung.gov.tw/1209363/Nodelist 進行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