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馥馨/台北報導
能源局昨(24)日說明新版電價公式,公式原本合理利潤的「費率基礎」只有「有效使用中的固定資產」,新的公式為鼓勵台電投資,連「在建中的固定資產」也納入「費率基礎」,將增加電價上漲壓力。
能源局昨(24)日說明新版電價公式。(圖/聯合新聞網)
能源局電力組組長吳志偉表示,台電將加速再生能源投資。擴大費率基礎的確會增加台電的合理利潤,增加電費成本,但同樣也可以鼓勵投資,提高設備可靠度,將台電服務導向正向循環角度。
官員表示,核四並非「有效使用中的固定資產」,也不是「在建中的固定資產」,所以興建成本不會攤提到電價中,倒是未來的發電投資,例如離岸風電建置成本,就會攤在電價中。
配合電業法「廠網分離」政策,電價公式的成本、利潤,被區分成發電、輸配電、售電三塊;合理利潤雖仍維持3%到5%,但增納考核指標,考核未達標者,合理利潤無法提撥到上限值。公式預計10月上旬生效。
至於10月電價是漲還是跌?官員不願預測,因為影響變數相當多,只表示會請台電同步作業,希望能趕得及今年10月電價調整;能源局也重申,據保障民生用電原則,330度以下民生用電不會調漲。
吳志偉表示,新版電價公式與上一版電價公式的差異在於,第一,電價公式的成本、利潤被區分成發電、輸配電、售電三個區塊。第二、增加跌幅限制,每半年漲跌幅都不逾3%。
第三,台電合理利潤3%到5%不再保證獲得,三部門共增納穩定供電、節電減碳等13項指標。第四,將時間電價、累進費率、保障民生等概念訂入公式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