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記者蔡佩珈/台北報導
在野黨提出攸關賦予地方政府汰煤權的《空氣汙染防制法》修正草案,立法院昨舉辦公聽會對此進行討論,有專家支持燃煤使用許可證審查權下放地方政府,經濟部指出,本次修法授權地方政府可以禁止燃煤使用,將嚴重影響全國電力調度及供電穩定性,最快118年台中電廠就無法運作,認為不可貿然通過修正草案。
國民黨、民眾黨提案修空汙法,擬授權地方政府可限制燃料使用量,也就是透過修法,把生煤管制由地方發放,可因「有危害民眾健康之虞」或「認定有削減必要」變更許可證內容,被視為歸還地方政府汰煤權的草案,立法院安排公聽會蒐集各界意見。

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創會理事長葉光芃強調,民進黨時任台中市長林佳龍、國民黨台中市長盧秀燕均曾依《台中市公私場所管制生煤自治條例》,促成中火減煤,時任行政院長蘇貞昌卻宣布該條例與民國107年被修「惡」的空汙法抵觸,廢掉地方減煤武功,使中火減煤多年停滯不前,高雄興達電廠至今是無證煤電,若民進黨愛鄉土,就該把汰煤權還給地方。
經濟部次長何晉滄指出,燃煤機組現階段仍為我國電力系統中不可或缺的關鍵基載電源,授權地方政府沒有完整能源配套措施,卻逕行限制或禁止燃煤使用,且強制於短期內汰除燃煤機組,恐將導致供電系統在再生能源與燃氣機組尚未完全銜接過渡期,造成嚴重缺電危機,進而影響經濟發展、民生用電、社會安定及國家安全。
他舉例,若117年底台中電廠無煤化,且和平電廠除役,118年全系統備用容量率將暴跌為負值,即供電能力無法滿足用電需求,就會有缺電風險。
中興大學環境工程學系教授莊秉潔指出,鎳應是造成肺腺癌主要原因之一,若要降低案例數,策略應不是減燃煤,交通源應是關鍵,但令現場環團成員拍桌痛批莊竟說不用減煤、不要臉。
長榮大學綠能與環境資源學系教授賴信志表示,據環境部數據,交通源排放已大於固定汙染源,電廠排放對PM2.5濃度影響有限,若只靠地方政府法規限制固定源,改善效果有限,在尚未釐清所有科學數據與細節之前,建議不要過快調動既有法定條文。
召委、國民黨立委盧縣一指出,因提案委員未出席公聽會,將再討論審查日期。
原文出處 【汰煤權還地方 最快118年缺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