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氣 114

非都市公共設施用地被徵收前的移轉「將可免稅」!

#地方 #非都市公共設施用地 #徵收 #移轉 #土地增值稅 #免稅 #政策
好房網News記者張庭甄/綜合報導
 
財政部修正土地稅法規定,非都市的公共設施用地被徵收前的移轉,符合一定要件者,未來可依法免徵土地增值稅,目前土地稅法修正草案尚在預告期間,將於11月9日預告完成。
 
台北市稅捐處表示,土地稅法第39條修正條文,明定非都市土地供公共設施使用,無論係現況已開闢完成或依計畫核定,依法完成使用地編定,尚未被徵收前之移轉,經需用土地人證明,可免徵土地增值稅。
 
稅捐處表示,非都市的公共設施用地被徵收前的移轉,符合一定要件者,未來可依法免徵土地增值稅。示意圖/取自photoAC
買房投資,開價可以從報酬率下去回推才能保證賺錢。示意圖/取自photoAC
 
稅捐處說明,因預告程序完成後,尚須循序提報立法院審議通過後方可實施,若有非都市公共設施用地移轉(例如:交通用地),記得要依稅捐稽徵法第35條規定,在土地增值稅繳納期間屆滿的翌日起,算30日內申請復查,日後才能適用修正後規定;若逾期未申請復查就成了稅捐核課確定案件,就算法案通過後仍無法免稅,請民眾留意,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稅捐處指出,台北市無非都市土地,有關非都市公共設施用地移轉相關資訊,可至台北市稅捐處網站之大法官釋字第779號解釋專區查詢,該處也提供復查申請書範例供參考。

熱銷建案&網友看屋心得



好房網不只有新聞,還能找優質宅

好房網News粉絲團

成為好房網Line好友

★好房網HouseFun,加我好友,房產最新消息每天整理給你→點我

★好房網HouseFun,加我好友,房產最新消息每天整理給你→點我

頭版 總覽 圖輯 名家 專題 土壤液化 好房網TV 樂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