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 記者張曼蘋、游明煌/連線報導
北北基計程車2月1日到10日同步實施春節加成收費,新北市交通局昨天表示,使用新式計費表的計程車,跳表時會直接將春節加成20元計入金額,照表收費;未使用新表功能或共同營業區內少數仍用舊表的計程車,不得額外收取春節加成費用。
交通局長鍾鳴時表示,計程車春節加成20元、晚間11時至隔天清晨6時的夜間加成20元,或國道通行費均應計入跳表金額收費,駕駛不得口頭額外跟乘客加收20元。建議民眾下車前索取乘車證明,當場確認車資是否正確,以免衍生消費爭議。
北北基計程車明天起至10日實施春節加成收費,新式計費表會直接計入加成金額,照表收費,新北交通局將不定期稽查有無超收。 圖/新北市交通局提供
交通局也提醒,北北基計程車運價與鄰近桃園市不同,計程車收費運價是以「上車地點」為主,例如從桃園市坐計程車到新北市,要採桃園市春節收費方式;從新北市搭車到桃園市,就是每趟次加收20元。
此外,新北市瑞芳地區4條固定路線(瑞芳火車站至九份、金瓜石、十分寮、雙溪)、烏來地區3條固定路線(烏來風景區覽勝橋旁台車站或烏來停車場至纜車站、內洞森林遊樂區、捷運新店站)以公告固定運價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