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記者吳靜君/台北報導
為維護居住正義,財政部與地方政府在房屋稅上「雙管齊下」包含非自住的房屋採行差別稅率、調整房屋標準單價等稅基。不過,專家認為,財政部還是要努力追查房東囤房情形,是否有規避「租賃所得」的情況。
國民黨立委曾銘宗表示,近年來隨著低利率環境以及營建成本的提高,使得房屋價格飆漲,其中低利率與資金又是最大的元凶,這也是外界會討論「囤房稅」等主要原因。
惟隨著美國聯準會升息,資金外流,加上央行升息以及幾波信用管制等,房價確實漸趨穩定,是否繼續推動囤房稅,調高房屋稅非自住房屋稅率最高上限3.6%的限制?曾銘宗認為,應可再觀察一段時間,不過長期而言,稅率仍需調整。
財政部2021年到今年初,針對擁有10戶以上非自住房屋的「囤房大戶」進行大查稅,追查「租賃所得」是否誠實申報。據統計,財政部共計查核1734件,核定補稅案就超過千件,達1006件,補稅占比高達58%、近6成,補稅金額9944萬元,將近億元,顯示囤房大戶逃漏稅情形嚴重,這使財政部今年再擴大追查5戶以上的囤房大戶的租賃所得。
住商不動產企研室資深經理徐佳馨表示,以大戶擁有大安區房子來說,並不會因為原本一年要繳1萬元房屋稅,變成3萬多元就會出售房屋,會影響到大戶決策的主要原因還是房價和巿場景氣,她認為,採行差別稅率等,效果應該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