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石秀華/高雄報導
高市湖內警分局兩線兩星的袁姓警務員,25日凌晨酒駕沿途搖晃,遭民眾檢舉,被正執行臨檢的苓雅分局員警查獲,袁被記大過並調地處分;據悉,袁的酒駕時間剛好是警局在議會質詢第3天,觸犯天條讓高層震怒,「怎會有這麼不潔身自愛的員警」。
據了解,苓雅警分局凱旋路派出所員警25日凌晨1時許前往中正二路某桌遊店執行臨檢勤務時,一名民眾見不少員警在路口,趨前告知員警前方有一輛黑色轎車的駕駛疑似有酒駕行為,沿路開車搖搖晃晃。
該輛轎車隨後在警方眼前違規紅燈左轉,又停在三民區和平一路與建國一路口停等紅燈時,違規停在機慢車停等區,警方於是依違規事實攔查駕駛;過程中,警方以酒精感知器測試駕駛袁姓男子,呼氣亮紅燈,有酒精反應。
警方請袁男下車,袁神情迷矇,告知權利時,袁才向警方坦承是「自家人」,員警查證其身分,證實為湖內分局兩線兩星的袁姓警務員,但員警在現場對自家人仍不手軟。
員警依規定對袁施以酒測,結果一測,竟高達每公升0.97毫克,依法將他上銬逮捕,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由於袁姓警務員25日凌晨酒駕被自家人查獲,白天剛好是高雄市議會「警消環衛部門」質詢的第3天,也是最後一天,市警局深怕員警酒駕事件遭媒體揭露後,又被民代拿來當質詢題材,下令封口,但守了4天還是「破功」。
據了解,袁姓警務員的酒駕行為,不僅犯了員警酒駕的天條,因涉案時間剛好落在市議會警察局被質詢的時間點,形同「長官在前線打仗,自家人卻點火讓後院失火」的窘境,這兩大天條讓警局高層獲悉後震怒,怒斥「怎會有這麼不潔身自愛的員警」。
據悉,袁姓警務員年約50歲出頭,身材高大,曾當過業餘模特兒,可說是早期警界的「小鮮肉」,曾歷任楠梓、六龜警分局偵查隊副隊長,自嘲自己是「刑事干菜」非「幹才」,因私生活過於精彩、「不務正業」,同期同學都當兩線四星的副分局長,袁還是兩線兩星警務員。
袁去年從刑大調出後,至六龜當警備隊長,今年突被調往湖內分局防治組當警務員;沒料,又發生酒駕行為,所幸酒駕當下未發生致人受傷行為,可說是不幸中之大幸。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