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賴心怡/綜合報導
為保障預售屋消費者購屋權益,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因應傳統329預售屋推案檔期,攜手內政部、財政部臺北國稅局、法務局消費者保護官及建築管理工程處等有關機關,於本(111)年3月23日及24日,進行111年度第1次預售屋建案聯合稽查,共查核6個建案。查核結果有1建案紅單有約定不利於買受人事項,1建案搭設的樣品屋未依規定申請許可,至於買賣定型化契約、實價登錄查核項目均符合規定。
地政局表示,因應預售資訊與銷售管理新制,本次查核項目除預售屋實價登錄資訊是否依規定申報、銷售資訊及契約是否於銷售前報請備查、契約及購屋預約單(紅單)是否符合新法規範等新制四大重點外,另亦包含不動產經紀業營運、廣告、建照核發情形、樣品屋(接待中心)等是否合乎相關法令規定。
地政局說明,本次稽查建案為北投區「家居璽玉」、文山區「天成河悅」、南港區「全陽馥」、大同區「日新好好」、士林區「天母桓琚」及內湖區「義泰吾境」共6個建案,查核結果均依規定於銷售前申報銷售資訊及買賣定型化契約並已完成備查、現場已簽訂的買賣契約書內容及實價登錄資訊亦符合規範,且廣告內容均與事實相符。
至於購屋預約單(紅單)部分,均查無轉讓情形,僅「義泰吾境」與買受人的約定似有不利於買受人事項,將續由地政局依平均地權條例相關規定查處;而樣品屋(接待中心)查核,僅「義泰吾境」有未申請許可即擅自使用的違規情形,已依規定處以罰鍰;另外不動產經紀業查核部分,有5案未過關,違規最多為經紀營業員未備查,更多查核結果請詳閱附表。
另外,地政局特別提醒,購買預售屋前應掌握兩重點:
重點一、充分蒐集資訊,仔細閱覽契約
提醒消費者如有關注的預售建案,可先上地政局官網「預售屋銷售管理專區」,了解建案銷售資訊及買賣定型化契約是否完成備查。另在交易過程中,應向建商確實要求契約審閱期(至少5日),仔細比對是否與核備契約一致,並確認銷售現場提供的廣告宣傳品內容、房屋及停車位平面圖、位置示意圖等,是否確實納入契約,避免爭議。
重點二、全面掌握銷售規範,避開交易陷阱
地政局特別整理紅單及預售屋定型化契約查核常見錯誤態樣,公布於每季推出的「臺北市預售建案資訊動態季報」,提醒消費者於簽訂紅單及契約前應審慎檢閱避開交易陷阱,以維護自身權益。
同時,地政局也呼籲不動產開發業者,於銷售預售屋過程中,向買受人收受定金或類似名目金額,應以書面契據確立買賣標的及價金,並不得約定保留出售、保留簽訂買賣契約的權利或其他不利於買受人的事項,如約定買方逾期未補足定金或逾期未簽約即為違約,所繳定金沒收;約定分期付款款項,交屋款不足房地總價5%等;且不得要求消費者應繳納預約金、定金或保留金後,才提供買賣契約書供審閱,盼業者發揮自律精神共同為預售屋交易安全把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