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宛琳/台北報導
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版年金改革法案,主張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賦予公務人員離婚配偶年金分配請求權,最高可分配公務人員的年金二分之一。

民進黨立委尤美女表示,女性為了哺育子女,把工作辭掉,但以後卻只領國民年金一個月3000元,現在婦女老年貧窮化的問題很嚴重,當初婚姻是一個共同體,所賺的錢應該依照兩個人的付出共同享有,在這段時間配偶也是有貢獻的,公、教、勞、軍都要納入才算合理,以往國外的例子都有把退休金的部分算進來。
尤美女說,如果因配偶外遇離婚,或是配偶在婚姻中付出不成正比,這部分可以到法院認定。依照財產分配請求權,如果配偶對這個家沒有貢獻,當然可以減少分配,甚至對方可以舉證到完全不能拿取。
國民黨立委蔣萬安表示,年金是每個人最低生活的保障,現階段制度不需要弄得這麼複雜。
公務員年金比較多,基層勞工的年金僅1萬6000元到1萬7000元,再分給離婚配偶的話,無法維持一個人的生活,如果這部分要改革,必須要先拉近勞跟公教軍之間的年金差距,才符合公平原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