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莊漢昌/台南報導
全國反怠速稽查違規,第一件在台南市開罰。台南市環保局於鬧區百貨公司前查獲一部怠速違規車輛,依法開立違反怠速熄火管理辦法處以3,000元罰鍰。
「機動車輛停車怠速管理辦法」自6月1日起正式實施對於汽機車怠速停車過長者予以處分,台南市環保局於此段時間搭配日間及夜間稽查工作,於7月10日執行夜間稽查時,發現一部怠速違規車輛於鬧區百貨公司前怠速等待友人,經稽查人員以紅外線熱像儀及風車怠速器二種儀器錄影判定該車輛怠速逾3分鐘未熄火,依據氣象局溫度記錄當時環境溫度約29~30度,由紅外線熱像儀顯示其排氣管怠速3分鐘溫度持續維持135度,怠速事實相當明確,乃依法開立違反怠速熄火管理辦法處以3,000元罰鍰。
6月1日起正式實施對於汽機車怠速停車過長者予以處分。(圖/蔡佩蓉攝)
環保局提醒民眾,目前正處炎熱夏日氣候,日間稽查時會考量民眾健康風險,適時看氣溫與車上人員狀況調整,但在夜間已無太陽照射高溫的情況,駕駛人就不應該有怠速行為,所以籲請市民能遵守「機動車輛停車怠速管理辦法」的規定,停車逾3分鐘務必熄火。
環保局長張皇珍表示,開罰處分並非怠速熄火管理辦法實施目的,希望市民落實停車熄火政策,減低空氣污染與溫室氣體排放量,才是最終管理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