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程嘉文/台北報導
民國98年的莫拉克颱風重創南台灣,國軍大舉投入搶救。馬英九總統因此不僅將陸軍採購的60架UH-60M黑鷹直升機撥交15架給內政部空勤總隊使用,並且宣布將災害防救也納入國軍的核心任務。接下來幾年每當有颱風,從颱風尚未登陸前的防洪準備、人員撤離,到災後的環境整理,都可大量看到國軍官兵的身影。
圖為2009年八八風災,六龜新開部落死亡32人災情慘重,國軍總動員到災區救災,路程艱險仍冒險前進
國軍救災費用 依法應由地方政府付
可是外界可能不知,國軍投入救災並非「無償」,依法地方政府應該支付費用。但中央政府爭一隻眼閉一隻眼,從國民黨政府到民進黨政府,最後救災費用都要國防部自己埋單。
102年度前成本 毛內閣決不追討
依據災害防救法,國軍如果協助地方政府投入救災,地方政府事後仍應負擔軍方所花的成本。但從民國98年莫拉克風災之後,到民國102年,軍方負擔的救災成本,已經達到16億9000餘萬元。眼看「呆帳」數目一年比一年大,毛治國內閣於103年4月決定,102年度前的成本不再追討,由國防部自行支應。
同時也修訂國軍協助災害防救辦法,訂定103年度起的新分攤機制:若在災防中心撤除前,國軍出動的所有成本,都由國防部自行負擔;災防中心撤除後,地方政府若申請國軍協助環境清理、復原重建等,才需負擔成本。
「災後」機具油料成本 地方仍欠1700萬
由於災前準備與災害進行中的搶救,都排除在地方政府負責範圍外,因此國軍的救災代墊費用大幅減少。從民國103到105年,付出的「災後」機具油料成本共1701萬元。但是國防部仍然未向各縣市請求歸墊,因此去年立院外交國防委員會審查國防部106年度預算時,分別凍結兩筆預算共1500萬元。
國民黨立委江啟臣要求,等到國防部完成修訂「國軍協助災害防救辦法」相關條文草案,並向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方得動支。
民進黨上台 要國防部吃下1700萬
依據行政院秘書長於去年11月10日回覆民進黨立委蔡適應的公函指出,「並沒有地方政府積欠國軍救災經費的情況」,因為「國防部都已經由相關預算支應了」。「有關國軍103至105年間協助執行災防所需成本,國防部在不影響戰備任務遂行前提下,由相關預算項下支應,未函請各地方政府進行歸墊,尚無地方政府積欠國軍救災經費之情事。」
國防部曾要求還款 一紙公函就銷帳
不過國防部提供給立委的說明文件透露,他們曾經「依法報請中央災防會報,請求辦理歸墊」,但「另依行政院秘書長於105年11月10日函復立委蔡適應」,國防部對於103至105年的救災成本,都已經由相關預算支應,因此並沒有地方政府積欠國軍救災經費之情事。
換言之,上次的17億元是由行政院長開會決定,由軍方自行吞下去;這次剩下1700萬元「尾款」,還是由行政院秘書長一紙公函,再由軍方吞下去。
軍方救災自己埋單 綠委也看不下去
對此,曾任志願役預官的蔡適應認為,軍方的確擁有人力物力資源,能在災害發生時投入防救,但是再怎麼說,「國軍的本務並不是救災,因此應該是站在支援的角色」。因此重要的是必須建立制度與標準作業程序,一方面是行動的權責,二方面是「經費由誰負擔」。
蔡適應指出,目前的情況是,政府根本沒有編列任何國軍救災的預算,因此一切救災的開支,都是由國防部預算其他項目之下挪移使用,「這種行為絕對不正確」。他強調,未來必須設立一筆國軍支援救災的預算,至於這筆預算是要放在國防部預算項下,或是由各地方政府編列,或是在行政院第二預備金之下,其實都沒有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