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潔玲/台北報導
所得稅改三項扣除額調高,以朝野協商的初步共識來看,標準扣除額調高至12萬元、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20萬元、身障扣除額20萬元、加上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再大幅提高到12萬元,省稅更大。若以社會新鮮人來看,年薪在40.8萬元以下免納綜所稅。
年薪在40.8萬元以下免納綜所稅。記者王騰毅/攝影
現行標準扣除額為9萬元、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為12.8萬元,免稅額8.8萬元,社會新鮮人年薪在30.6萬元以下免納綜所稅。而107年免稅額仍不變維持8.8萬元之下,若標扣提高至12萬、薪扣為20萬元,社會新鮮人年薪在40.8萬元以下免納綜所稅。
而雙薪家庭則是年薪在81.6萬元以下免納綜所稅、雙薪4口之家則是年薪在99.2萬元以下免納綜所稅。立委江永昌也指出,主計總處公布的20~29歲年輕人平均月薪為3萬306元,若以2016年平均年終1.27個月來算,平均年所得為40.2萬元,因此預估此次稅改可以讓社會新鮮人有利多。此外,今日黨團協商也有共識,將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提高,現行為每人每年扣除2.5萬元,提高至12萬元,等於一口氣提高9.5萬元、稅損為28億元,等於每調高一萬元,稅損增2.95億。
以現行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申請條件來看,納稅義務人5歲以下的子女才可申請,但申報適用稅率在20%,即家戶所得淨額在121萬以上,或須申報最低稅負制670萬的納稅人,則不適用幼兒學前特別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