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陳弘逸/高雄報導
高雄某產製肥料公司的王姓女負責人,為處理過剩且未符合標準的肥料半成品,竟未依規定申報處理,而是找尋農地委由他人堆置並掩埋,未料,該地發出惡臭,大雨過後還會流出汙水,遭周邊地主檢舉,此案曝光,檢調循線找到王女,並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將她及所屬公司起訴。
起訴書指,王女為路竹某產製肥料公司的負責人,為處理過剩且未符合標準的肥料半成品,於2020年5月1日以提供有機肥料協助改良土壤為由,徵得另民農地所有人同意,並支付3萬3000元,委由某環保公司協助將這些半成品肥料運往該處堆置。
前後共12車次,約清理42公噸,並以挖土機翻拌將堆置農地整平,事後王女更指示下屬,登錄不實的廢棄物再利用處理申報。
直到鄰近土地的地主發現被堆置廢料的農地散發出惡臭,下雨過後還滲漏汙水,便通報市府環保局會勘,同時將堆肥抽樣送驗,發現未符合標準值,轉報檢調追查,此案才曝光。
檢調依據環保局事業廢棄物稽查紀錄表、函文、現場照片、肥料製造日報表等證據,佐證犯行;警詢、偵訊時,王女也坦承犯案。
檢方認為王女涉犯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4款,未依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內容貯存、清除、處理廢棄物;及同法第48條的罪嫌,另王女所屬公司則犯廢棄物清理法第47條。
此案於近日偵結,檢方將王女及她所屬公司依法起訴,因犯意有別,建請法院分論併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