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陳儷方/台北報導
財政部國產署4年來推動國有非公用邊際土地環境保護認養機制,已與社團法人高雄市野鳥學會等10個環保團體簽訂認養契約14案,提供包括山區、海岸、濕地、埤塘等國有邊際土地合計2043公頃,讓環保團體進行環保工作,擴大國土保育效益。
邊際土地通常土地品質不佳、區位不良,投入耕作也無法獲得預期報酬,但卻是野生動植物的天堂。國產署自108年起推動國有非公用邊際土地環境保護認養機制,提供國有非公用邊際土地、借重環境保護團體保育專業知能,並媒合金融機構贊助經費穩健環保團體財務,公私協力共同守護國土生態。
110年2月17日修正擴大提供認養範圍,經主管機關認定屬環境敏感或有生態保護必要地區亦得提供認養;112年10月19日再次檢討修正,除簡化申請程序,鼓勵環保團體擴大認養土地範圍及績優環保團體,並增訂環保團體基於執行環境保護工作得申請設置臨時性建築物等規定,擴大國土保育效益。
國產署去年以「公私協力保生態 守護國土作伙來」為主題參獎,榮獲第6屆「政府服務獎」肯定。國產署表示,每半年都會主動篩選適宜國有土地資訊,提供環保團體評估認養,國產署網站邊際土地認養專區也有相關資訊,持續推動認養機制。
國產署表示,將持續以國土環境永續發展為目標,擴大與環保團體及銀行的合作,提升國有非公用邊際土地保育綜效,公私協力推動生態保育,促進國土環境永續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