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新聞網/綜合報導
財政部近日指出「大眾化消費飲食店」免用統一發票的租稅優惠即將結束,並修正2020年函,於3年緩衝期屆滿後,月銷售額20萬元以上須開立統一發票。消息一出,在網路上引起不少民眾熱議,全台許多小吃店恐將受到強烈衝擊。
據經濟日報的報導指出,未來包括「豆漿店、冰果店、甜食館、麵食館、自助餐、排骨飯、便當及餐盒在內」,自2029年1月1日起都不再屬營業性質特殊營業人,若每月銷售額若仍超過20萬元,即應核定使用統一發票。

有網友在mobile01上留言認為,「月營業額20萬就要開發票,應該不少關店了吧」、「店家一定又會將繳稅成本轉嫁消費者」、「羊毛出在羊身上,開發票,除了營業稅,還有購置電子發票系統費、收銀設備 / POS系統、會計記帳成本」、「一碗乾意麵100元的年代快來了」、「別把商店逼太緊,讓經營者能有點小利,才能繼續做下去,聘用員工」。
贊成小吃店要開發票的網友們則表示,「賺得多開發票沒差」、「一堆那種生意很好的店家沒開發票,員工都請5~6個,我們這些一般上班族情何以堪?」、「很多沒開發票的才是真的默默賺,一堆隱形富豪」、「本來就該一視同仁,不能只有小吃店不開發票」、「菜市場才需要開發票」。
也有其他人指出,20萬免用統一發票這規矩應該不只30年了,「以前麵包5-10 元也是20萬免用統一發票,現在麵包25-30元也是20萬免用統一發票?」。另外,還有人直言,許多小吃店原本被認為不具備使用統一發票能力,無法使用電子設備,但一旦與外送平台合作後,對現金散客不給發票確實就是逃漏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