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黃暐迪/綜合報導
公有免費停車位看得到,卻老是停不到嗎?新北市交通局為讓公有停車位公平分享,汐止區伯爵街、淡水區淡金路1段等巷弄內的路邊停車格位將自11月2日起實施收費管理,以減少久停占用情形。
交通局停車營運科科長許芫綺表示,新北市計有3萬2千多公有停車格,其中約有4千多格位在巷道內、公私共有或條件不符合而未採取收費管理,因此部分出現民眾以廢棄腳踏車、花盆等路障占用,成了私家車位,更衍生髒亂,破壞市容。
汐止、淡水部分巷弄公有停車位11月起收費管理。圖/新北市政府提供
許芫綺指出,交通局積極檢討公有停車位遭久停占用問題,今年初起包括新店、汐止、樹林、板橋、林口、中和、土城等部分路段、數百個公有免費停車格都轉型收費管理,11月2日起,汐止區伯爵街、伯爵街5巷、12巷、康寧街753巷10弄的路邊停車格,週一至週五的8時至20時,採計次60元收費;另淡水區淡金路1段152號、497號周邊兩側停車格,週一至週五的7時至20時,採每4小時計次收費30元,除落實使用者付費原則,也讓停車位公平共享。
許芫綺說,公有路邊停車位是否採收費管理,需要先了解是不是為公有地,並評估巷道寬度、交通流量,再決定是否納入收費;即使巷道屬私有地,也不能自行劃設車格停放,另停放在私人土地上若有妨礙巷道通行,則可請警方執法取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