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記者 彭禎伶/台北報導
電子票證與電子支付業務將合併朝跨平台資金移轉發展,未來新電支業者可接受儲值、代收代付、電子帳戶間資金移轉、多用途支付等,唯一不能做的還是「吸收存款」,即不能提供利息、儲值回饋;因此未來跨平台轉帳,資本額及相關安控機制可能提高。
現行電子支付機構若只承作代收代付業務,資本額僅要求1億元;若是全執照,即代收代付、儲值、帳戶資金移轉等,資本額最低要求5億元;電票業者資本額則是3億元。
非本次新聞照。電子支付免除掏錢、找錢麻煩,每日收益一目了然。(台北市場處提供)
金管會表示,如一卡通從電子票證申請兼營電子支付業務,其資本額就有11.4億元,遠高於5億元;遠鑫電票也已獲准兼營電支,其資本額也有15億元,這些電票業者資本額都不低,更不用提銀行兼營的部分,資本額都逾100億元。
目前除了銀行,電票與電支機構都是在自家平台上進行資金移轉,且背後仍是有銀行帳戶協助,未來要跨平台移轉,相關的資本額要求、安控、資安等都會有一定的要求,銀行局表示,會等電支條例合併且完成立法後,再公布相關子法。
銀行局統計,到10月底電票儲值金額以悠遊卡的65.49億元最多,其次是愛金卡11.79億元,第三才是一卡通的11.26億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