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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房網TV/贊成婚前同居嗎?律師提醒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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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房網News記者廖庭毅/整理報導

結婚前情侶到底應不應該先同居,才會有更美滿的婚姻生活,本周的好房網TV直播節目《律師娘當家》由可道律師事務所黃韋儒律師和王姿茜律師帶大家一同分析支持及反對立場。律師提醒,許多事情能在婚前發現、溝通好,都比婚後鬧到離婚要好太多。

黃韋儒律師指出,要真的住在一起才可以得知對方的生活習慣(好房網TV)黃韋儒律師指出,要真的住在一起才可以得知對方的生活習慣(好房網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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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道律師事務所黃韋儒律師認為,同居狀況會遇到的許多狀況與結婚後類似,所以他支持婚前同居,同居的經驗可以複製到婚姻裡,住在一起先行測試雙方能不能走入婚姻,並觀察作息或是其他零碎瑣事,因為婚後的爭吵往往也都是小事情,從家事分配、牙膏怎麼擠、衣服幾天洗到東西放哪裡,而這些都可以在同居時便嶄露無遺。

黃韋儒律師進一步說明,同居最大的好處就是事先知道雙方生活習慣的差距,再來就是溝通磨合,如果真的沒辦法改變,或是遇到什麼狀況,也至少在結婚前就可以發現問題,「離婚真的很困難,提早發現問題總比婚後發現走不下去來的好。」其中財產狀況、對方的家庭,同居在一起之後可以看到更多,不單只是交往中美好的那一面,黃韋儒律師也指出,承辦的案件中,的確就以婚後發現對方生活習慣無法接受為多。

然而王姿茜律師則認為,在身分、關係未明之前,她不贊成同居,結婚後才有配偶的身分,在未進入婚姻之前如果就同居,不但生活圈都被跟對方綁在一起,還可能被管,自己的隱私空間一下子被壓縮,會提早面對束縛的壓力。另外王姿茜律師也問,如果同居是為了知道生活習慣,那長途的旅行是不是也有相同效果,對此黃韋儒律師認為,旅行是到一個陌生的地方體驗新鮮的事物,跟日常生活是完全不一樣的,生活中才會因瑣事而吵架,旅行比較多是對行程安排的喜好,或是金錢上的消費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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