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石秀華、王勇超、張議晨/高雄報導
阿里山林鐵有遊客闖入鐵軌被撞傷,「撞況」頻傳的高雄輕軌,14日竟也1小時內兩起事故,都是車輛轉彎不慎釀禍,兩案都會依過失妨害舟車行駛安全罪函送法辦。議員認為,應加強安全宣導,避免刑法送辦惹民怨;市府表示,宣導依標誌規定行駛。
市府解釋,侵入輕軌系統非供公眾通行的軌道,可依大眾捷運法裁罰1500元至7500元罰鍰,若造成擦撞事故,警方會依過失妨害舟車行駛安全罪移送偵辦。據統計,1月輕軌成圓至本月14日,共22件車輛與輕軌發生擦撞事故。
53歲趙姓男子前晚6時29分許駕駛計程車經大順二路425巷往東直行,欲右轉大順二路南向時,疑因方向盤打歪、操控車輛不當,小黃駛入輕軌軌道內,卡在泥濘的草皮上,無法動彈;警方獲報到場處理排除,初步研判小黃侵入軌道區專有路權,將依大眾捷運法開罰。
巧合的是,半小時後,29歲鄭姓男子駕駛保時捷沿大順一路往東行駛,左轉燈未亮就左轉,當場和同向直行的輕軌列車發生輕微碰撞,無人受傷;警方確認無酒駕,輕軌列車的車頭輕微毀損,10分鐘內恢復正常通行,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600到1800元罰鍰。
據了解,輕軌迄今有兩起犯過失妨害舟車行駛安全罪判刑案件,吳姓男子2022年5月間凌晨開車闖入輕軌軌道區,一路行駛至C32凱旋公園站又迴轉開至C34五權國小站,破壞告示牌、草皮等,判2月徒刑可易科罰金確定;同年11月,陳姓男子在中華一路與美術館路口駛入輕軌軌道,害列車急煞脫軌,乘客跌倒受傷,判拘役40天,緩刑2年確定。
議員張博洋說,若要用妨害舟車行駛安全罪追究輕軌路口違規導致事故的責任,也應同步加強宣導行經輕軌沿線或開放左轉路口時的安全守則,以免造成民怨。
目前高雄市科技執法處所計有154處,有近3成、46處裝在輕軌沿線的路口,市府表示,明年會繼續增設,駕駛注意路口指示標誌,依規定行駛,切莫投機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