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訪整理/陳宗慶
近年來國內產業用地供需失衡致使地價上漲,為降低廠商負擔,促進產業投資,建立產業用地儲備制度,均衡區域發展,且考量經濟部工業局現行工業區土地僅以出售方式提供廠商設廠使用,應加速產業用地之活化利用,協助產業健全發展,降低有意願設廠廠商之土地使用成本,滿足投資廠商於資金運用上之不同需求,將推行「工業區土地出租優惠方案」,以租售雙軌方式提供具市場競爭力之工業區土地,供廠商建廠使用。
為加速產業用地之活化利用,協助產業健全發展,將推行「工業區土地出租優惠方案」(圖/工業局提供)
為鼓勵廠商快速投資建廠,提供前2年免租金之優惠,惟廠商於簽訂土地租賃契約時,先預繳2年租金,2年內按核定計畫取得建造執照並建廠達一定進度者,即享有前2年免土地租金之優惠。
工業區土地出租優惠方案目前正報院核定中,實施期程擬自奉核後公告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適用範圍為經濟部工業局主導開發中工業區未租售土地,包括彰化濱海工業區、台南科技工業區、雲林科技工業區二期石榴班區、花蓮和平工業區、雲林離島式基礎工業區新興區等工業區,並依提供建廠期程規劃為可立即提供、短期(2~3年)內可陸續提供及中長期可提供等三階段,提供土地總面積約964.4公頃。預計引進投資金額1,929億元,創造年產值2,893億元,創造就業48,220人。(經濟部工業局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