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陳俊智/綜合報導
桃園一名林姓男子長期住院,因無家人幫忙,於是將銀行帳戶交給鄰居彭姓男子保管,請對方代繳醫療費,未料病癒之後,竟發現上百萬元存款被對方侵吞,歷經4年多官司才討回;桃園地院審理此案,今年初依偽造文書、侵占2罪判彭男6月徒刑,民事部分今再判他須償還168萬餘元。民事部分可上訴。
判決指出,林姓男子2018年12月因病住院治療,2019年2月出院後,旋即轉入由專人照顧的康復之家休養。他住院之前,曾將存有銀行存摺和印章交給彭男保管,委由彭男給付醫療相關費用和提領他每月7千元的生活費,未料對方在他住院時就開始挪用侵占他的存款。
林男主張彭男在2019年到2020年間從他銀行帳戶提領了173萬餘元,扣除醫療相關費用和日常生活費每月7千元,有168萬8500元被彭男侵占;彭男則稱自己只有侵占150萬元,超過150萬元部分的開支,是林男買金飾、繳網路電信費和住療養院的保證金,但說法未被採信。
法院調閱存簿名細、銀行交易清單和雙方line對話紀錄等資料,加上彭男在刑事案件審理時都坦承,確認彭男有提領現金情事;法院認為,彭男雖主張自己只有侵占150萬元,超過150萬元的開支另有他用,但彭男未提出相關證據證民,抗辯顯屬臨訟杜撰,應須依林男主張金額償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