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謝守真/綜合報導
大陸官方持續祭出救房政策,上海市政府昨(18)日宣布,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標準,擴大住房交易優惠稅收,支持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預計12月1日實施。也就是說,上海民眾賣出豪宅等非普通住房,繳納所得稅從2%降為1%。
非普通住房一般指建築面積較大或用作商業用途的房子,例如別墅、高端公寓等豪宅。以往上海民眾出售非普通住房的收入要繳納2%所得稅,出售普通住宅房要繳納1%所得稅,取消該標準後,所有住房交易都是1%,將有助於豪宅交易。
上海市住建委等四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取消普通住房標準有關事項的通知》指出,明確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標準;二是明確取消標準後相關個人住房交易稅收事項。通知將於12月1日起施行。
通知明確對個人轉讓住房未提供完整、準確的房屋原值憑證,不能正確計算房屋原值和應納稅額的,以轉讓收入的1%核定應納個人所得稅額。取消個人轉讓非普通住房以轉讓收入的2%核定應納個人所得稅額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