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依珍/桃園報導
為保障桃園市民生命財產安全,桃園市公所今年編列500萬元預算推動安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300萬元充實轄內消防救災裝備。
保障市民桃園市公所今年編列500萬元推動安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300萬元充實轄內消防救災裝備,19日由市長蘇家明(左二)代表市公所轉贈給縣消防局,由消防局長謝景旭(右二)代表接受,保障桃園市民生命財產安全。(記者蔡依珍/攝影)
19日由市長蘇家明代表公所轉贈,由縣消防局長謝景旭代表接受。桃園市民即日起可向居住處包括桃園、中路、大林、大有等消防分隊提出申請。
桃園市民國100年先補助消防局200萬元,購置消防衣褲88套保障消防員執勤安全。去年再補助消防局300萬元興建大有分隊,強化桃園市近半數人口的會稽區和埔子區的消防救災救護能力。
今年再補助300萬元,購入救護機車、氣體偵測器、救災強力照明設備及手套、捕蜂衣、救溺用防寒衣及拋繩袋、救護攜帶式血氧機等器材,希望藉由優勢的救災設備,保障消防人員及市民生命財產安全。
縣消防局長謝景旭代表打火弟兄感謝桃園市逐年編列預算加強消防人員配備,他說,根據統計,濃煙與高溫是火災最大的劊子手,住宅火警多因延遲發現、通報及避難造成傷亡,因此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如同駕駛人的安全帶,保障使用者安全,可降低7成火災發生,尤其夜間的火災。
蘇家明說,市公所編列500萬元委託消防局購入住警器提供市民免費申請,約有1萬戶可受惠,呼籲市民向各消防分局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