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石秀華/綜合報導
嘉義市警察局第二分局偵查隊警方10日傍晚到高雄市前鎮區送達通知書,當事人余姓男子誤以為債主上門討債,急忙從住處三樓跳下至後棟二樓水泥屋頂處,造成左腳受傷,幸送醫無大礙。
警方指出,家住前鎮區鎮川7巷的余姓男子(66歲),10日傍晚5時11分許,見嘉義市警察局第二分局偵查隊警方上門送通知書時,誤以為債主上門不懷好意,為了躲債,緊急從3樓住處往下跳,跳至後棟二樓水泥屋頂處,因未拿捏好距離和力道,導致左腳擦挫傷。
所幸余男僅腳受傷,警消獲報抵達現場,消防員架梯將倒臥在水泥屋頂的余男救下,余意識清楚,無生命危險,初步查看為腿部擦挫傷,無骨折現象,經送阮綜合就醫,已無大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