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記李京昇/苗栗報導
苗栗縣露營場蓬勃發展,中央去年頒布的「露營場管理要點」鼓勵業者合法化,但苗栗仍有200家業者未申請合法,且屢有違法開發、亂倒垃圾等亂象,縣長鍾東錦24日大動肝火,痛斥不肖業者沒有王法,要求相關單位即日起嚴格稽查取締,若不願配合「罰到業者來申請納管為止」。
中央去年發布管理要點,容許山地農牧及林業用地,設置1公頃以下的露營場,但只容許設置營位設施、衛生設施及管理室,設施面積不得超過全區的10%,最大面積不得超過660平方米,設施高度不得超過3米,並限制不得在水源保護區、水保特定區及地質敏感區等區域設置。
縣府文化觀光局長林彥甫指出,全縣目前有326家露營場,縣府配合推動露營業者合法化,目前申請合法的有70案、審查中有18案、核發同意文件有5案、駁(撤)回有4案,預估今年底前可以核發15案。
不少業者雖願配合輔導,但露營場亂象層出不窮,像南庄鄉蓬萊溪護魚步道私人土地,今年5月遭露營場員工亂倒垃圾;造橋鄉有露營場業者租借拍攝實境秀節目,卻遭爆料濫墾山林、違法私設露營地,最後遭罰52萬元。
縣府昨舉行縣務會議時,鍾東錦對縣內200多家、絕大多數違法開發露營場感到不滿,他怒斥表示,露營場違法案件一再發生,不法業者用怪手隨便整地就開始營運做生意,違法亂象隨處可見,間接影響合法的飯店與民宿不願來投資,他痛批不肖業者簡直沒有王法。
鍾東錦會中要求相關局處,將露營場分4大類納入管理,並要求露營場業者必須向縣府申請設置許可;針對違法不肯納管業者,縣府各單位擴大稽查,「罰到來申請為止」,遏止在山上挖得坑坑巴巴,衍生濫墾、破壞山林的惡性循環。
文觀局觀光管理科長何文琪表示,常見露營場違規事項為農地非農用、沒有做好水土保持等法規,目前規畫以「申請合法」、「審核中」、「尚未申請」、「正在開發中」4大類別管理縣內露營場,即日起文觀局將結合環保、地政、農業、工商等單位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