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呂詠柔/綜合報導
台中市地政局放租的市有耕地111年期耕地租金,已於1月開徵並寄發繳款書,為體恤承租農民,繳納期限展延至今年3月15日,提醒民眾應在期間內繳納完畢,避免受罰。
地政局長吳存金表示,市府於2022年11月8日參加苗栗、台中、彰化及南投中部4縣市出租耕地佃租實物折徵代金標準聯席會議,共同研商各實物折徵代金標準。

經決議,僅甘藷每公斤微調0.5元,其餘均維持不變,分別為稻穀每公斤16.5元、甘藷每公斤5.5元、相思樹每公斤1元、鮮魚每公斤26元,已於去年11月24日公告。
地政局提醒,承租市有耕地的農民,須於規定期限內繳納,繳款方式除了到台灣銀行,或台中市市庫代理銀行臨櫃繳納,也可到四大超商繳納(手續費由繳款人自行負擔),方便又快速,若有繳款問題,請電洽地政局地權科王小姐04-22218558分機637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