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王惠琳/台北報導
台南市地政局經管各轄區的市有耕地及養殖用地眾多,台南市長黃偉哲特別指示請地政局需持續定期辦理市有耕地放租作業,以增進土地使用,避免土地閒置浪費,促進地盡其利。
地政局25日公告辦理110年第1批市有耕地放租作業,其中提供山上區2筆、新營區1筆、柳營區2筆、後壁區1筆、佳里區2筆、歸仁區2筆、南化區2筆、善化區2筆、仁德區1筆等共計15筆市有耕地供民眾承租耕作。
促進土地利用,台南提供市有耕地放租。示意圖/pixabay

受理放租申請時間於110年2月1日至同年2月23日止,租金計收標準按台南市市有耕地及養殖用地出租辦法為該筆土地面積公告地價的千分之十五。
地政局局長陳淑美進一步補充,此次放租的土地係屬耕地,僅能作農業使用,需留意農業及使用管制相關規定,以免違規使用受罰,歡迎如有符合資格及承租意願的民眾於公告期間內向地政局申請,相關放租資訊及規定可至台南市政府地政局官方網站查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