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敏姿/綜合報導
大陸國家稅務總局稽查局盯上明星天價收入。二月間,國家稅務總局發出的通知,明確規定以股權轉讓、投資公司、基金、證券、演藝公司等行業和領域為切入點,統一選取卅名企業主管和演藝明星,展開個人所得稅及關聯企業所得稅檢查。
2016收入前五名藝人
時機湊巧,大陸知名新媒體「今日頭條」日前公布「二○一七年中國名人收入榜單」,意外提供了國稅總局關注的方向。統計去年總收入,藝人范冰冰以人民幣二點四億元(約新台幣十點六億元)奪冠,鹿 以人民幣一億八千一百六十萬元居次,台灣知名歌手周杰倫也上榜,以人民幣一億八千一百五十萬元(約新台幣七點八億元)排第三。
「今日頭條」這份名人收入榜單,引起各方關注,統計顯示,一百位名人去年全年總收入達人民幣七十點九億元,囊括兩岸三地的所有名人,包括歌手、演員、導演、編劇、主持人、作家、藝術家、體育明星等,但上榜的一百名人中,僅林丹、朗朗兩人不屬於影視歌行業。這份收入排行榜幾乎等同一份影視歌明星收入榜。
榜單的入選門檻是人民幣兩千五百萬元,其中收入超過人民幣億元的名人共十四位,他們的收入總和約人民幣廿一點四億元,占榜單總收入三成。收入主要包括電影電視劇片酬、導演監製費用、專輯收入、演唱會門票收入、比賽獎、代言費用和活動費用等。
經濟觀察報報導,雖然國家稅務總局緊盯演藝明星的納稅名單並未公布,但據了解,國稅總局稽查局的工作安排已下發給地方稅務局,開展個人及相關聯企業的所得稅檢查。
報導指,稅務部門發現,演藝企業普遍存在以虛假發票、白條(非正式單據)列支演員工資,車輛運輸費、拍攝費、道具費無合法憑證等隱瞞收入和虛增成本行為;以及未合併申報納稅、知名演員工作室異地註冊等避稅方式,進而規避代扣代繳義務和少繳稅款目的。
專家表示,不少名人都屬高淨值族群,根據以往情況,避稅方式和手段基本相似,比如在避稅地或低稅率地區註冊公司、放棄國籍、設立信託等。
大陸過去最轟動的明星逃稅事件為劉曉慶逃稅案,二○○二年七月廿四日,劉曉慶因涉嫌偷稅漏稅被公安機關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