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翁至威/綜合報導
環保署今(10)日召開環評大會,通過核二廠除役作業環評,台電將在取得除役許可生效後25年內,完成核二廠除役作業。
台電指出,核能二廠兩部機組運轉執照於2021年12月及2023年3月屆滿後進行除役,依規定,台電必須提報核二廠除役計畫給原能會審查,這部分已於2020年10月審查通過;同時核二廠除役環評在今年1月通過初審,今日通過環評大會,後續台電將依規定取得除役許可,並計畫在25年內完成除役。

台電表示,為達成政府非核家園能源政策,核二廠將依法辦理除役作業,參考並學習國際除役經驗,建置國內除役核心技術,並在管制機關監督下,秉持核安第一,如期如質完成核二廠除役作業。
台電也表示,核二廠除役期間的空氣品質、廢水排放、噪音、土壤、地下水、交通、生態、輻射安全已完成完整評估,對環境影響輕微。
另外除役過程中所有放射性廢棄物處理、貯存及運送依主管機關相關法令要求執行,接受嚴格監督與管制,俾保障作業人員及民眾健康安全,並維持環境生態之健全。
新北市政府代表今日在會中,並無提出進一步意見。
環保團體則指出,核二廠沒有延役空間,應如期除役,未來除役期間應建立除役監督小組,納入民間團體及地方居民參與,定期揭露除役資訊,未來除役後土地再開發利用,應尊重地方意見,此外也應加強對氣候變遷,甚至軍事攻擊的因應對策。
環委陳裕文則認為,核電廠除役過程中輻射安全是各界所關切的議題,希望台電能評估利用蜂群進行環境輻射監測,建議應先行試辦三年,其他環評委員、原能會也大多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