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記者 彭禎伶/台北報導
爭取一視同仁。金管會將放寬公開發行且實收資本額10億元以上、並加入租賃公會的租賃公司融資金額,從現行淨值40%放寬為淨值100%,租賃公會即向金管會爭取開放措施應擴及金控與銀行100%控股的租賃子公司,這些都不是公開發行公司,但都有加入租賃公會,若能放行,將多出100億元的可放款給中小企業的資金能量。
據金管會統計,國內金控或銀行100%投資的租賃子公司共35家,到107年11月底的淨值425.45億元,若依新法規,從淨值40%擴大到100%,則可多出255億元的放款能量。
租賃公會理事長陳鳳龍。
金管會3日亦公布,這35家金控或銀行100%控股的租賃子公司,107年前11月稅後獲利14.76億元,而這些租賃公司共轉投資在大陸設有20家租賃公司,去年前11月稅後獲利8.26億元,淨值167.77億元,去年有三家大陸租賃公司及二家台灣的租賃公司仍是虧損狀態。
金管會正在預告「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其中針對公開發行且資本額10億元以上,且有加入租賃公會的的租賃公司,受惠的有中租迪和、合迪、裕融及和潤四家租賃公司,放款能量以增加淨值60%來算,可增加300多億元的放款能量。
法規將預估到7日為止,租賃公會理事長陳鳳龍即建言,金控及銀行100%投資的租賃公司多不是公開發行公司,即不能在此次開放的範圍,但因為是金融轉投資事業,受到高度監理,公司治理程度亦不弱,建議應比照在此開放之列。
陳鳳龍在建議中並強調,租賃業亦是國內中小企業取得資金的重要管道,若能將金融業轉投資的租賃公司亦列入開放之列,可增加中小企業更多的資金融通管道。若依此估算,四家租賃公司加金融業轉投資租賃公司,共可增加逾500億元的放款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