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王聖藜/台北報導
韓籍夫妻來台旅遊違反檢疫規定被處罰鍰卅萬元,移送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被限制出境,本月二日兩人在桃園機場離境前被攔下,迄未繳清罰鍰;行政執行署副署長陳盈錦昨天說,「他們不能視台灣法律於無物」,如再不繳款,即依法拘提。
本月二日韓籍夫妻欲自機場闖關時,身上被搜出新台幣一千四百元,由移民署聯繫韓國駐台機構協調韓國教會安置,行政執行署連日派人到教會勸二人繳款,二人卻回稱無處可去,又揚言去桃園機場睡覺。
旅客全副武裝推著行李,通過桃園機場旅客服務中心,照片人物與本文無關。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陳盈錦說,法律沒有限制韓籍夫婦行動及通訊自由,他們要住機場、旅館、駐台辦事處,行政執行署都沒有意見,但必須尊重中華民國法律;執行官正試圖催繳二筆、共卅萬元防疫罰鍰,如遲不繳納,不排除依法拘提到案。
被罰的韓籍夫婦今年二月廿五日自高雄小港機場入境台灣,因違反檢疫隔離措施,被高市衛生局各裁罰十五萬元。裁罰案本月一日移送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執行,韓籍夫婦已離開飯店,高雄分署收案當天限制二人出境,囑託台北、桃園分署協助執行。
本月二日,韓籍夫婦準備自桃園機場出境,因被註記為通報對象遭移民署攔下;他們供稱,入境台灣只帶新台幣五萬元、沒有信用卡,執行官發現二人身上只有新台幣一千多元、韓元六元及名產、隨身衣物,當場先扣住一千元,其餘留給二人吃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