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 記者徐偉真╱即時報導
內政部今天表示,為了強化現行建築物審查、勘驗及竣工查驗等制度,避免日後震災再次造成相同傷害,內政部已修正「建築法」,引進第三公正單位辦理審查及現場勘驗及竣工查驗機制,以確保建築物設計及施工品質;相關修正草案已在上個月底函送行政院審議,行政院預計於2月底前召開審查會議。
花蓮強震,造成大樓傾斜。記者劉宛琳/攝影
內政部表示,這次修法導入第三方專業機構審查修正重點包括防火避難設計審查提升至法律位階,授權中央訂定外審單位監督辦法,並要求結構外審於開工前完成設計審查,另外,強化施工勘驗,明定一定規模以上建築物,應由第三方勘驗確實按圖施工,勘驗合格方能繼續施工,深化技術查核。
此外,草案也落實竣工查驗,明定一定規模以上建築物,應由第三方查驗合格,檢附合格證明,始得申請使用執照,以補行政機關查、勘驗人力不足。